眼泪掩盖不了失责

2021-11-27 14:17:23 中国食品报网

 崔斌伟

  11月23日,吃过学校的营养午餐后,河南省新乡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30多名学生出现呕吐、拉肚子现象。学生们纷纷反映,当天吃的饭菜里“豆腐有点馊,烩菜有点腥”。

  面对媒体采访,该校校长面对镜头痛哭表示:送餐公司是教育局招标的,学校换不动。此事件经报道后,立刻在全网引起了热议。

  11月26日,封丘县委县政府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连夜开展调查,对负责给该校师生配餐的北京志宏餐饮公司立即停止供餐。据河南封丘县委、县政府最新消息,11月27日凌晨,由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综合病人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初步判定赵岗镇戚城中学部分学生出现餐后呕吐腹泻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相关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立案调查。

  网络上,众多网友在抨击配餐企业的同时,也对校长给予了更多的包容和心疼。有媒体如此评论“不吃营养餐学生就要饿肚子,心疼学生却又无权对配餐公司说‘不’,两难境地的校长在面对堂而皇之的“伤害”时,不得不被动接受。”

  关于招标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我们在此不做猜测和评论。凭借“送到学校的餐食有着馊味和腥气”和“30多名学生吃过学校的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这两个信息,不难判定配餐公司显然是存在问题的。但这些问题的出现,难道真的没有防范、避免的可能吗?

  2019年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陪餐的目的就是希望校长、老师们用陪自己孩子吃饭的心态去陪餐,对食堂饭菜“吹毛求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设身处地反映学生诉求。

  从此次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不难看出,学校的营养餐在采购端、加工端、出餐检测端、运输端等都有可能存在监管缺位。从孩子及家长的抱怨中可知,该配菜企业存在菜品、菜味等问题为时不短,倘若该校长真的能把“每餐必陪”制度落实到位,那么这次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发生了?

  2015年河南省出台《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是能够代表学生心声、并有便捷渠道向上级部门、监管部门、纪检部门等提出建议或举报的。即便是仅仅为了自身安全和健康向配餐企业提出抗议,配餐企业绝对不可能完全置之不理、肆意妄为,有关部门领导听闻真实汇报后,也绝对不敢轻视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

  “送餐公司是教育局招标的,学校换不动”。学校不是招标主体,不是合同的签署方,痛哭校长的哭诉的确是事实,但学校必须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到位,这也是事实。

  责任编辑:赵钰 审核:郑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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