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发布禁塑十大典型案件(上)

2022-03-29 08:05:00 中国食品报

  2020年12月至今,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57万家次,立案759宗,其中生产环节1宗、运输环节18宗、销售环节32宗、储存环节22宗、使用环节686宗。扣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432箱、塑料袋1692.98万个、散装塑料餐具8.7万个,罚款214.87万元。立案数和罚款数均为全省第一,处罚金额占比30.8%。

  针对一年来的禁塑案件的办理情况,该局梳理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生产类1宗、运输类1宗,销售类1宗、储存类5宗、使用类2宗。

  一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生产环节)

  2021年11月4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到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13个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10种产品中的主要成分为聚丙烯(PP),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上述10种含有聚丙烯的塑料制品,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该公司生产的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具数量为1255箱,货值44992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55箱和罚款1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运输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运输环节)

  2021年4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天利达物流园龙鳞物流点卸货场,查获孙某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运输518件(编织袋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聚乙烯(PE)塑料购物袋,上述涉案物品系当事人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雇佣孙某省从山东临沂运输到海南海口案发地。经查明,当事人从山东临沂运输的PE塑料购物袋,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涉案货值7.6万元。

  2021年7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的518件(编织袋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查处海口秀英肖雪芬便民商店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销售环节)

  2021年3月23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商店进行检查,发现收银台下及货架上发现一批PE塑料袋。该批购物袋共有大中小三个规格,合计4675个。执法人员对该批涉案塑料袋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涉嫌在经营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2021年3月24日,该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20年12月份1日海南禁塑规定执行后至查处时,仍在经营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4675个的行政处罚。

  四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口秀英慧康餐具包装厂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储存环节)

  2020年12月24日,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海南省化肥厂仓库依法对海口秀英慧康餐具包装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厂A3仓库(盖碗仓库)和A9仓库(筷子仓库)发现一次性塑料杯、碗、碟、餐盒和袋子等产品,产品外包装标注材质为PP、PE、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和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均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查明,该厂库存的上述产品共计119个品种,6514箱产品,货值256863.9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651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处货值等额罚款256863.9元的行政处罚。

  五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储存环节)

  2021年1月22日,根据举报线索,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依法对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卸载刚刚到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存放到仓库。经核实,该公司共购进塑料制品1226箱,货值18328元。经查明,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质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

  2021年6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22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赵文阳 宋威)

《中国食品报》(2022年03月29日03版)

  (责编:袁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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