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声音】秦庆芳代表: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推动广西壮瑶药高质量发展

2024-03-12 16:39:01 中国食品报网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少数民族药是中医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以藏、蒙、维、傣、壮五个民族药最具代表。

  广西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地处亚热带地区,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中医药资源大省,壮瑶药是广西民族医药的代表,为地方中医药产业发展和满足当地群众用药需求起到了关键作用,也为辐射东盟提供了较大支持。

  近年来,广西突出特色优势,多举措谋划推动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3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1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药监局等八部门遴选了“桂十味”道地药材及31种区域特色中药材品种。遴选建设了50家“中药材示范基地”、26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2家“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19家“定制药园”,共计117家。通过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查清广西全区中药资源物种7506种,位居全国前列,是名副其实的天然药库、生物资源基因库和中药材之乡。2022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管理局组织广西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批认定,最终公布218个药品为第一批广西民族药。2023年5月牵头组织专家组开展广西道地药材目录编撰工作,形成了64种《广西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和47种《广西壮瑶等少数民族药材目录》(第一批)。

  但是,在最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中,有藏、蒙古、维吾尔、苗、傣等民族药品种78个,壮瑶药品种无一进入目录;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中的3088种药品中,民族药只有93种,仅占3.01%,壮瑶药物在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中的缺席实为一大憾事。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质量管理与科研科科长秦庆芳提出《关于推动广西壮瑶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指出:

  一是支持壮瑶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完善民族药标准体系,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深入广西指导,成立广西中药民族药高层次专家咨询委员会,有效加强广西中药民族药行业与国家层面的沟通和交流。

  二是推动符合要求的广西民族药认定为国家民族药。完善补充国家民族药申报认定标准,组织推动符合标准的广西民族药认定为国家民族药。

  三是推动符合标准的壮瑶民族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为原则,推动符合标准的壮瑶民族药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四是支持广西民族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大地区中医药产业综合改革力度,大力扶持民族医药企业的发展,在民族医药产品的使用和医保支付上给予地方政策倾斜。

  (粘新)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王莎 审核:欧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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