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流通领域行政执法难问题亟待破解

2024-04-22 08:58:16 中国食品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部门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改善,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在一些农村地区,食品流通领域仍存在隐患。“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发现,当前农村食品流通领域存在食品过期、环境卫生差、行政执法难等痼疾,亟待引起关注。”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农村食品流通领域仍存痼疾

  据介绍,一些农村地区食品过期现象仍时有发生。以松阳县大东坝市场监管所为例,仅今年3月辖区内就有3家农村副食品店因存在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或未定期检查清理库存食品的违法行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是因为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普遍不强,难以在经营时建立和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松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施不到位,容易导致过期商品“趁虚而入”:一些不良供应商可能会将一些临期食品供货到农村副食品店;或出现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同时,环境卫生仍然是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者大多处于半务农半经营状态,通常对店铺疏于管理。受经营场所面积、设施设备、卫生环境等因素制约,经营场所未与生活区严格分离、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工具和容器未保持清洁、散装食品防护措施不当、食品和其他产品混放、食品未离地存放等问题普遍存在。在松阳县象溪市场监管所辖区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村副食品店共有32家,其中存在一般性环境卫生问题的就有13家,环境卫生综合情况较差的有4家。

期待尽快出台自由裁量指导文件

  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者大多是小本经营,有的经营者年实际营业额仅有几千元。从客观上看,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执法存在实际困难。

  “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另一方面经营者发生违法行为后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处罚金额往往难以承受。”松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但是在基层执法中违法行为适用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条件经常难以全部满足,适用减轻处罚的具体处罚金额难以确定幅度标准,考虑到农村与城镇食品流通经营者之间的经营状况、经济状况存在客观差异,期待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更加契合农村食品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实际的自由裁量指导规范性文件。

  对于农村食品流通领域行政执法,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针对过期食品问题、环境卫生问题增加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同时借助乡镇食安办、网格员的力量开展日常督导,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依法查处典型。根据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和现状,建立差别化的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对屡教不改者依法行政处罚,适当予以惩戒,树立执法权威。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根据普遍存在的问题,借助监管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监管群等渠道发布“红黑榜”和违法行为处罚警示案例,不断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

  (江箫 叶晓鹏)

 

《中国食品报》(2024年04月22日03版)

  (责编: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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